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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国Ⅳ监管动真格 环保检查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4-10-21

——五部委新机动车环保达标新政解读

“文件发布后,很多生产企业打电话过来问‘环保部门是只检查这一次还是持续性的检查?’我想说的是,这次并不是简单的检查一次了事,而是要建立起机动车环保达标的长效监管机制。请大家不要心存侥幸。”近日,就环保部等五部委8月初发布的《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环保部相关工作人员强调。随后,他就《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推行环保是国家战略《方案》绝非一时之策

《方案》开篇指出: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从源头控制机动车污染,环保部、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以下简 称五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此方案。这交代了文件发布的背景,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当前严峻的环 境形势和控制机动车污染的紧迫任务,《方案》的发布并非一时之策,而是有的放矢。

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京津冀地区的雾霾成因已初步揭开。污染源解析报告显示,燃煤、机动车和扬尘是三大主要污染源,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的重要性凸显无疑,确保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迫在眉睫。

今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14年600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的淘汰目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的通知》正式下达了各省份具体淘汰数量和目标,各地黄标车淘汰工作加速推进。为确保任务完成,环保部于近日联合发改委、公安部等五部委下发了《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对各地任务量进行明确,并提出八项具体措施敦促各地加速淘汰黄标车。

而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其配套细则,2017年要淘汰全国90%以上的黄标车,这也表明了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方面的决心。同时意味着正在推行中的柴油车国Ⅳ排放标准必须严格贯彻实施,加大国Ⅳ乃至更高排放标准升级执行力度,也必然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和任务。

各方要立即行动明确职责 严格全环节监管

此前市场上出现的国Ⅳ车造假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审批部门只审批不监管,现行大气法虽明确由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机动车污染防治,但各部门职责不清,尤其是法律 对违法生产机动车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的实施部门,导致对违法者难以处罚,不能形成有效监管。这次由环保部牵头发布的《方案》则表明了一种态度,由五部委明 确职责,分工协作开展新车检测、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全环节的监管。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单靠其中一个环节加强监管虽然有效果,但是效果有限。必须 全环节紧密衔接起来,体现监管的综合性,实施无缝隙监管,才能做好国Ⅳ实施工作。”

据了解,目前各地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正同步展开,已经进行了对生产企业在新车检测和生产方面的监督检查,很多地方正在开展销售环节的检查,注册登记环节的检查也在持续进行。

“总体来看,五部委之间的配合情况还不错。”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说。他同时呼吁各方进一步行动起来,加强协调配合。

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方案》要求,新车在检测和生产环节对于生产企业的监管在部级层面进行,由五部委分工协作开展。但是对于新车销售和注册登记环节的查验,《方案》里写的是由环保部门、质检部门、工商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分工负责,这方面工作应该是由各地方主动开展的。按照文件要求,要在新车销售和注册登记环节开展联合执法,地方和部委之间的协调配合也要加强。

不光要动真格 更要长期持续严格监管

《方案》对于违规企业和行为的处罚也相当严厉,其中提到了“加强与刑事司法机关的衔接,推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刑事责任”以及“尽快研究出台机动车环保召回管理规定”等。

“《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在修订,我们认真研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将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以最可行的方式纳入进去。”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将使机动车环保监管工作更加有法可依,并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方案》更明确指出,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并建立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如此种种都表明,我们这次确实是动真格,而且不仅是动真格,还要持续性地长期动真格。”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环保部正在牵头建立常态性监管机制(尤其是要建立覆盖全环节的长效监管机制),将机动车环保监管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这也是环保部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转变职能 注重监管 检验车企环保车型生产能力

事实上从7月起,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就已经展开。五部委严格监管的效果也已经显现。记者八九月走访河南、云南等地市场时,有不少重卡经销商和厂家一线销售人员表示,进入下半年,迫于政府监管加强的压力,市场上国Ⅳ车造假行为大幅减少,消费者对于购买违规车型的后果和危害也有了一定认知,国Ⅳ达标车型的销量显著上升。

“我们有注意到媒体报道的车厂在设计上留后门、市场上提供屏蔽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服务等国Ⅳ车造假行为。我们也在推进在用车监管相关工作,这方面首先要分清责任,不能让消费者承担过多环境和社会责任。”环保部相关人员表示,将考虑建立涵盖车厂、销售服务商以及油企和尿素生产企业等的责任追溯机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

“我们力求通过各种方式将已经暴露的和隐藏的所有违规造假环节都管控到。”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转变职能,注重监管,将对新机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逐渐转变为对企业环保达标车型生产能力的检验,确保消费者买到的是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新车。他同时也呼吁进一步完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环保不达标车辆及部件的召回制度。

目前,根据各地区油品供应和规划,完成今年底前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柴油的国家目标已不成问题,更有不少地方提前供应了国Ⅴ车用柴油。而在车用尿素溶液国家标 准发布后,市场、协会和相关主管部门也正在加快完善尿素供应体系的建设,推广实施国Ⅳ的基本条件已经成熟。

新修订的史上最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也明确赋予了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等多项“统一”职能,这有利于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的有力推进。作为国家战略,推进环保事业、向污染宣战的大势早已明朗,各方都应该行动起来,作出利国利民的正确选择。

(来源:商用汽车新闻作者:薛亚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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